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
作者:崔萍 更新时间 : 2014-11-17 浏览量:500
导读:本文讲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,该案涉及到买卖合同双方、担保公司、银行等当事人,本案的原告委托崔萍律师办理了此案,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,原被告最终达成共识,达成了和解。
案情介绍
2 0l1年1月2 7 日,原告与被告的公证委托代理人陈某订房地产买卖合同,并于同年7月30日签订补充协议,约定被告将其所有的上海市汶水东路141弄205号5 01室房屋(以下简称争议房屋)以1 2 0万元出售给原告。原告支付了房款70万元,但被告始终未能清隙系争房屋上的抵押权,也无法履行过户手续。
原告要求被告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司,清除争议房屋上的抵押权,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并按70万元的日万分之三付违约金,自2 011年8月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。
调解结果
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,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: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,将房子过户给原告,并清除设定在争议房屋的抵押权,被告向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;原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,支付给被告约定的购房款。
业务领域
房产纠纷
婚姻家庭
继承
征地拆迁
在线咨询